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地方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自治州内基本建设项目。自治机关积极搞好水利、交通、通信、能源和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