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地方财力、物力和其他具体条件,自主地安排自治州内基本建设项目。

自治机关积极搞好水利、交通、通信、能源和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