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八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法秉公办事,保持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