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安排的调查研究、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2月1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