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于公园、广场、景观绿地和居民住宅区域的公共体育场地、器材和设备的管理,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