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使用第十八条有效使用室外公共体育设施进行体育健身活动,应当了解和掌握体育器材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体育器材,结合自身年龄和身体体征,合理选用适合自身特征的体育器材进行体育健身活动。地方法规 · 辽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