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供热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分级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节能环保的原则,优先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利用清洁能源供热。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