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城市供热条例/第三章 供热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城市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热经营企业应当取得供热经营许可,在批准的供热规划范围和经营期限内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