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引导旅游者安全、文明、环保旅游,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发和经营低碳、绿色、环保旅游产品。

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文明旅游公约,共同维护旅游秩序,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