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旅游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旅游业发展的规划引导、政策扶持、产业促进、服务和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