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十一条有效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注意仪表并佩戴出席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委会会议的,必须通过办公厅向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书面请假。参加全体会议时,不得中途擅自退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