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有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减免。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以及电视、电话、宽带网络等费用享受居民价格政策。

地方法规 · 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