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浙东唐诗之路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建设诗路文化带,助力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