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利用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学校应当将红军长征精神纳入教育教学内容,鼓励依托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开展纪念、现场教学等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红色文化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