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宕昌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哈达铺红军长征民间藏品的征集、收藏和管理,征集的藏品归属于集体或者个人所有的,应当按照藏品价值依法给予补偿。

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