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二条有效对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宕昌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