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政设施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超限车、铁轮车、履带车需通过城镇道路的,应当按规定报经自治县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过。在城镇营运的机动车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在规定的站、点或停靠路段上下乘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物阻塞城镇交通。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