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镇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第十七条有效按照城镇规划实施的新区开发、旧城改建需要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和安置。需要征收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按协议约定或补偿决定确定的期限完成搬迁。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