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城镇规划应当将道路、供水、排污、防洪、供电、消防、通信、广播电视、学校、医院、广场、环境绿化、环境卫生、商贸市场、停车场等设施统一规划设计,先地下工程,后地上工程,分步实施。

地方法规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