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发展畲医药应当遵循畲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和特点,坚持保护与发展、传承与创新,发挥畲医药在预防、保健、诊断、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