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第五章 传承与交流第二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实行畲医药传承人制度。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畲医药师承教育办法,鼓励和支持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畲医药专长的人员通过师承授业等形式开展传承活动。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