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第四章 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第二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畲医药传承保护与理论研究。单位和个人捐献有医疗价值的畲医药文献、单方、验方、秘方、偏方和有独特疗效的畲医诊疗技术,经自治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畲医药专家进行价值认定,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