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畲医药发展条例/第二章 服务与管理第十一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医疗、研发等机构以畲医药理论为基础,研发畲药新制剂,鼓励对民间习惯使用安全有效的单方、验方、秘方、偏方的畲药和畲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及方法进行收集、整理和挖掘,并不断完善规范、开发利用和推广。自治县人民政府支持特色明显、安全有效、使用广泛的畲药制剂的开发应用。自治县药品监督、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医疗机构畲药制剂质量、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