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支持开展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供水和节约用水数字化管理水平,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促进节约用水。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