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乡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保障供水用水安全和质量,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推动城乡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