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市网格化工作机构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依托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立全市统一、共享共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应用,制定网格化相关数据采集标准。

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