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养殖散户的养殖污染防治适用本条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依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