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编制第十五条有效省级黄河河道主管机关应当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黄河流域综合规划、黄河流域防洪规划等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黄河河道整治、清淤疏浚等内容的,应当征求同级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