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沿黄河各级人民政府和涉及黄河河道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以国家发展规划为统领,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黄河流域规划体系,发挥规划对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