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健康水平、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环境、健康保障、健康产业等指标纳入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健康发展成效评价体系。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