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加强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实施短缺药品清单管理,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和水平,保障药品安全、有效、可及。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