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第三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三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