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应当根据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无障碍需求,为其使用相关信息化服务给予帮助;涉及医疗、社会保障、生活缴费等服务事项的,应当保留现场人工办理等传统服务方式,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互为补充。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