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六条有效本市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文明行业等的创建、评定活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3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