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档案管理条例/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有效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