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一条有效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备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长治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5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