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开发利用和保护第八条有效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按照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进行。修建取水工程,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和其他有关规定。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