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情节严重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