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利用职权,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所在单位、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