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七章 土地资产的收益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自治州土地资产的收益实行州、县(市)财政分级管理的制度。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