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集体所有土地资产的征用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征用土地后的剩余劳动力,由实施征地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或有关单位采取适当途径,妥善予以安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指导和介绍被征地单位人员就业。用地单位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被征地的人员。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