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条

有效

将人民防空工程停车位出售、附赠的,由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