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业服务与管理条例/第三章 前期物业服务与管理第十三条有效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建设单位通过招标或者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6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