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