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三十八条有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当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应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修订意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