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十五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在户外设置的广告、岗亭、灯箱、牌匾、雕塑等设施以及安装的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等悬挂物,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将检查维护情况记录存档。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20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