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章 任免范围第七条有效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任免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个别副主任委员和部分委员。市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人选必须在本届市人大代表中提名。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6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