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十七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应当在会议召开五日前,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送交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