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十五条有效专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主持。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