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六条有效审议主席团或者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进行审议、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