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九条有效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会议提出,全体会议同意,可以暂不付表决,交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进一步审议和研究,提出审议报告,报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4月14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